来源:中国清洁门户
随着供暖季来临,陕西省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环保不达标小火电机组关停和锅炉拆除,从严监管燃煤火电企业、集中供热站等燃煤大户的煤炭品质和治污设施运行,严查超标、超总量排放。今年冬季,西安、咸阳、西咸新区建成区范围内及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市政项目和抢险工程外,其余建筑工地将同去年一样,将采取停止涉土作业。
针对采暖期严峻形势,西安市在禁土、减煤、黄标车淘汰等重点方面采取硬措施,打响今冬明春“保卫蓝天”攻坚战。
建成区禁止土石方作业
今年12月1日至明年2月底,西安市城六区、开发区全境及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建成区内,除抢修抢险、地铁施工及地铁前期工程作业外,在建工地原则上停止开挖、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城市管理部门暂停渣土清运审批。如确需土石方作业,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主管部门根据施工性质分别向市建委、市城管局提出申请,报市治污减霾办审定。
以《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加大查处力度,定期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严肃查办典型违法案件。同时,每月开展两次以上道路扬尘浓度随机抽测,对各类扬尘工地按照降尘浓度超标倍数征收排污费和实施处罚。
全面加强燃煤污染管理
西安市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辖区不再违规新增燃煤锅炉,积极推进驻军单位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开展全市燃煤企业煤质专项执法检查,冬防期间,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驻场监察,全面检查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运行和煤质情况,对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煤质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依法强制淘汰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无合法审批手续、无污染处理设施的窑炉、小锅炉等燃煤设施。加强对餐饮单位、夜市、经营摊点等散烧用户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
建成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生产和销售场点,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燃煤污染控制通告》时限要求予以全部取缔或关停。采暖期内,每月对全市煤炭交易市场、蜂窝煤生产企业的煤质进行检查,对不达标的煤炭进行清理,对相关销售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布检查结果。
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
西安市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确保完成陕西省下达的淘汰任务。加大冒黑烟车辆、黄标车、无标车查处力度,完成远郊区县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电子抓拍系统建设,早日实现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电子查处。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机动车限行措施。加强对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抽检,抽检率不低于30%。
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系统建设,为机动车强制维护管理信息系统和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设备建设提供支持,确保建设顺利进行。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西安市强化应急预测会商,冬防期间,每周对环境空气质量形势进行会商分析,重污染日期间每日会商1~2次,根据会商情况提前做好预防预警工作。根据预警级别,各区县、开发区以及应急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高预警反应速度,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监察、考核部门要加大督察、检查频次,做好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监督检查。